数字化时代印度尼西亚增值税(PPN)纳税主体的重构

  • Dr. Bonarsius Sipayung, S.E., M.Ak
  • 2026
  • Perpajakan

本书旨在回应增值税(PPN)领域的根本性变化:当供应、支付、客户数据与交易控制权不再集中于单一主体时,增值税制度应如何应对。数字经济并未否定增值税作为最终消费税的基本原则,但改变了最有能力识别消费地、征收税款、开具凭证、进行更正并对交易承担责任的主体。

本书的讨论聚焦于从功能角度重构增值税纳税主体,为此需要区分实质供应者、视同供应者、行政代征者、报告中介、自行履行纳税义务的客户、承担连带责任的一方,以及作为经济负担者的消费者。作出上述区分,旨在防止出现征税空白、重复征收、进项税额抵扣链条中断,以及将义务强加于不掌握必要数据或控制权的主体。

本书的分析融合了规范法学、比较法学、经济学、制度分析、税收征管与技术等多种研究路径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及其他若干法域的经验被用作功能性参照,而非机械移植的范本。其最终落脚点始终是印度尼西亚的具体国情与税收法定原则。